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宦梦, 台州市黄岩旭创文具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煌日用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新煌日用品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旭创文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宦梦与被告深圳市新煌日用品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旭创文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和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25日09时50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