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育琼,甘广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424民初192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甘广华:本院受理原告周育琼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周育琼2021年11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本院已准许撤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424民初192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