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周育琼,甘广华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1424民初1928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
内容
甘广华:本院受理原告周育琼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周育琼2021年11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本院已准许撤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424民初192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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