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继承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孔茂、苟忠超:本院审理的申诉人王孔茂、王桂香、苟忠超因与被申诉人王孔军及一审被告王孔忠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我院进行了邮寄送达,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民抗20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