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宁波合慈投资合伙企业,倪文林,刘云,张菊兰,季永亮,关健,孙菲,徐东亮,吴静,李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倪文林: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合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倪文林、刘云、张菊兰、季永亮、关健、孙菲、徐东亮、吴静、李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通过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30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