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柏军, 惠来县冯安民小吃店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粤5224民初1011号
案由
其他民事
公告人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民法院
内容
林柏军:本院受理(2021)粤5224民初1011号原告惠来县冯安民小吃店诉被告林柏军餐饮服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2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隆江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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