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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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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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0年8月5日,本院裁定受理债务人宁波市大自然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截至2021年11月22日,宁波市大自然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债权人的无争议债权总额为116554279.82元元。经管理人调查,宁波市大自然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现有财产总额为86147943.6元。本院认为,宁波市大自然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已明显资不抵债,具备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16日裁定宣告宁波市大自然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破产。 |
刊登日期 |
2022-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