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公告类型
破产文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
公告人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根据东莞市宏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1月25日裁定受理深圳市创亮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金沐清算事务(深圳)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创亮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创亮彩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2月28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6号威宇隆产业园A515-516;负责人:蔡高帅;联系人:胡水林、麻馨月;联系电话:13798357507、13602607618;传真:0755-2300217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创亮彩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创亮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