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迎迎,张宏涛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苏0509民初17330号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宏涛:本院受理原告杨迎迎与被告张宏涛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张宏涛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509民初1733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皆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太湖新城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