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海宁世锦家居有限公司 ,美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宁世锦家居有限公司相关人员:2021年5月14日,本院根据债权人美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海宁世锦家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22年1月10日止,债务人海宁世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债务总额达3916126.74元,可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仅71875元,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截至2022年1月26日止,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已分配完结,现已无财产可供分配。本院认为,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已符合破产条件,同时债务人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应当终结债务人的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裁定:一、宣告海宁世锦家居有限公司破产;二、裁定终结海宁世锦家居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
刊登日期 |
2022-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