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童银华, 江西中固管桩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2021)赣0429破申6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根据债权人童银华的申请,于2021年12月7日作出(2021)赣0429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江西中固管桩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地址: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7号柴桑国际B座717室,邮编:332000,电话:0792-8130171,传真:0792-8130172,联系人:郑世佳 13627066668、朱汉佳 15870812846)。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30日至3个月内,向管理人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江西中固管桩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
刊登日期 |
2022-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