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辉,陈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82民初1426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勇:本院受理原告徐辉与被告陈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2民初14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被告陈勇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徐辉借款10万元及利息9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40元由被告陈勇负担。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汇入本院诉讼费账户(账户详见本判决所附《当事人须知》中诉讼费用账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1202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