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葛超, 浙江金钥匙仓储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南京泰事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402民初421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葛超、南京泰事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与被告葛超、南京泰事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金钥匙仓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402民初421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