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严建平,满书堂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满书堂:本院受理严建平诉满书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传票等。原告诉请: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48644元及赔偿利息(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起诉日算至实际履行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2年3月30日09:30在国贸第七审判庭-江东中路371号公开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