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义乌美瑞针纺织品有限公司 ,义乌市霞联皮革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82民初14869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义乌美瑞针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义乌市霞联皮革商行诉义乌美瑞针纺织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2民初1486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本院依法判决如下:一、被告义乌美瑞针纺织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义乌市霞联皮革商行货款人民币514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21年9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同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义乌美瑞针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终审判决,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