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傅强,杨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411民初497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林:本院受理原告傅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411民初4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