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荣林,吴成广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浙1181民初276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成广:本院受理原告沈荣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21)浙1181民初2760号民事裁定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决定于2022年3月3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