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益祥,蔡松云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蔡松云,男,1960年2月14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浙江省青田县舒桥乡古竹岙村3-1号。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益祥与被告蔡松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民事诉讼举证须知、民事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诉讼诚信告知书、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外网查询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