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军,司雯, 上海千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罗定市博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381民初43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千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沈军:本院受理原告罗定市博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千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沈军、司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5381民初430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