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向东,罗虹,杨赢,罗文华, 广宁县万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广宁县好宜家商贸实业有限公司 ,广宁县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宁县积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宁县万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宁县积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宁县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向东、罗虹、杨赢、罗文华:本院受理原告广宁县好宜家商贸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第三人广宁县万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宁县积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宁县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向东、罗虹、杨赢、罗文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庭审直播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