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任建,李大法, 汕头市三羊食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514民初202号 |
案由 |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汕头市三羊食品有限公司、李大法:本院受理原告梁任建与被告汕头市三羊食品有限公司、李大法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514民初2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六份,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