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玲,方正齐,方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苏0813民初183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内容
方正齐:本院受理原告朱玲诉你与方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28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813民初18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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