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显红,冯金健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金健:本院受理原告苏显红诉冯金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10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