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婷婷,唐翰章,徐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084民初4084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翰章:本院受理原告徐婷婷与被告唐翰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084民初40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准许原告徐婷婷与被告唐翰章离婚。二、原、被告双方的婚生子徐帅由原告徐婷婷负责抚养至其独立生活时止,被告唐翰章应自2022年2月起每月给付原告徐婷婷婚生子徐帅的抚养费800元,直至婚生子徐帅满18周岁时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