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马尚荣,王猛,付忠臣,柳亮,邓和军, 八面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1082民初6501号
案由
同业拆借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
内容
王猛(身份证号码:3708111978****2031)、付忠臣(身份证号码:2308271973****1215)、柳亮(身份证号码:4130251970****0912):本院受理原告马尚荣与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正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1082民初65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马尚荣与八面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于2021年10月19日解除。二、八面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马尚荣已付货款共计198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198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9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三、付忠臣、王猛、邓和军及柳亮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马尚荣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6元,公告费1120元,由八面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付忠臣、王猛、邓和军、柳亮负连带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2022-02-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