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蒋荣林,常熟市卡曼假日滔店有限公司,张正兵, 常熟市卡曼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81民初11710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常熟市卡曼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张正兵:本院受理原告蒋荣林与被告常熟市卡曼假日滔店有限公司、张正兵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1民初117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常熟市卡曼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蒋荣林工程款33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33000元,合计人民币363000元。二、被告张正兵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6745元,保全费2335元,公告费600元,合计9680元,由被告常熟市卡曼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张正兵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