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段晓东,段小娟,段嘉懿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段小娟:本院受理原告段晓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原告坚决与被告离婚,请求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夫妻关系;2、婚后儿子段嘉懿判随原告生活,由原告负责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负责自理;3、本案诉讼费用由原被告各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2年4月19日早上9:30在白水县人民法院三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