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建国,徐建平,陶佳丽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法定继承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陶佳丽:本院受理的原告徐建国与被告徐建平、陶佳丽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房地产估价报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