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温粒妹,钟婵娟,张伟东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302民初2356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伟东:本院受理原告温粒妹、钟婵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02民初2356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惠州市惠城区水口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