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元,鲍东东,孙艳,康亮,马艳,聂雪刚,鲍晶晶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830民初139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鲍东东、孙艳:本院受理原告韩元诉被告鲍东东、孙艳、康亮、马艳、聂雪刚、鲍晶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俩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830民初13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俩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