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纪军,刘立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722民初3032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立建:本院受理的杨纪军与刘立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722民初3032号民事判决书,由被告刘立建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杨纪军支付欠款11600元。本案受理费90元,由被告刘立建承担。限你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南乐中心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