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新荣,王万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万里:本院受理原告杨新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村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