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商安宁,孙大卫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内容
孙大卫:本院受理原告商安宁诉你方孙大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莲路68号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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