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保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483民初6646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保明(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公司诉被告刘保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483民初6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