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宝,赖华,廖伟婵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902民初996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赖华、廖伟婵:本院受理原告韩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902民初9961号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补充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