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彭泽锋,吴超见,陈瑞峰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52民终720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陈瑞峰:本院受理上诉人彭泽锋与被上诉人吴超见、陈瑞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2021)粤52民终7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0080元,由彭泽锋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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