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蓝天雄,黄泽丰,陈德海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粤5381民初5215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人民法院
内容
黄泽丰、陈德海:本院受理(2021)粤5381民初5215号原告蓝天雄诉黄泽丰、陈德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传票等诉讼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4时在本院四楼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