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剑明,黄剑丽,张琼珍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9民终3414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琼珍:本院受理(2021)粤09民终3414号上诉人黄剑明、黄剑丽与被上诉人张琼珍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