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吴清芬,祝海燕,包广涛, 深圳市杰生实业有限公司惠东县吉隆欣欣荣鞋厂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粤1323执3638号
案由
其他执行
公告人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内容
吴清芬、祝海燕、包广涛、深圳市杰生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惠东县吉隆欣欣荣鞋厂与吴清芬、祝海燕、包广涛、深圳市杰生实业有限公司追加被执行人纠纷一案,因你们等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听证传票。申请人请求追加你们等为(2021)粤1323执3638号一案的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执行局开庭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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