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翁彦聪,邱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904民初3833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邱明:本院受理(2021)粤0904民初3833号原告翁彦聪诉被告邱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采用直接、留置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904民初38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登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