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华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韶钢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205民初1786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华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韶钢支行与被告陈华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205民初17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你于本判决生效起七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8199.9元并偿付利息、罚息、复利(截止2021年7月22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共1391.15元,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方式计算至还清本息时止);二、你于本判决生效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2650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