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伟权,张晓彪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224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晓彪:本院受理原告吴伟权与被告张晓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22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吴伟权撤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