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成召,罗志响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1523民初3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志响:本院受理原告彭成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2)粤1523民初3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