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子高,宋燕梅,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902民初9481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子高、宋燕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902民初9481号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