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丽坤,祝渭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803民初2356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祝渭清:本院受理原告韩丽坤诉你关于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803民初23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韩丽坤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