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林龙,季春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06民初388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季春龙:本院受理原告王林龙与被告季春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06民初3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