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蔡怀法,张红标,谭桂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红标、谭桂香:本院受理原告蔡怀法与被告张红标、谭桂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载判。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