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江, 江苏钢钢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08民初9326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钢钢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江返还财产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508民初9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