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建芳,邱建伟,赵国六,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川0129民初2566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邱建伟、赵国六:本院受理的(2021)川0129民初2566号原告朱建芳与被告你们、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241168.40元。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