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才有,代明灿,刘期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5民初1127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代明灿:本院受理(2021)川0105民初11279号原告高才有诉被告刘期勇、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及风险告知书等。判决被告刘期勇、你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9581.09元,并支付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