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卫江, 成都振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川0115民初8526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振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15民初8526号原告黄卫江与被告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返还房租4000元;2、被告支付违约金36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